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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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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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自来水水费问题 |
来信人: | 蒋务宇 |
来信时间: | 2018-01-19 13:43:34 |
内容: |
尊敬的自来水厂领导; 你好 我是佳镜东湖301595用户,我从14年买房至目前,一是由于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只是开通了水表,还没住进去,不知什么原因,会产生用水费用,而且直到17年12月27号才第一次收到累计欠水费381.68元,其中有280.09元违约金的通知。想了解的是我2年后的今天才迟迟收到贵局的短信通知。 |
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18-02-02 15:26:41 |
回复内容: |
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将情况反馈至自来水公司要求其妥善处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我局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蒋先生就反映的内容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情况;该用户自开户以后产生水费101.59元,一直未缴纳。2017年12月以前,自来水公司抄表、催费都是由抄表员递送抄表单或催费通知单到用户所住楼栋,而该用户装修后一直未在家。2017年12月,自来水公司开通短信平台,对在自来水公司预留手机号码的用户定期发送抄表、催费信息。2018年元月30日,自来水公司收费大厅已与蒋先生联系,蒋先生表示现人在深圳,待回湘阴后到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