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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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农村低保申请的咨询与疑惑
来信人: yj98
来信时间: 2018-12-12 20:08:01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是湘阴县金龙镇界头铺燎原村村民,此次来信想咨询一下关于农村低保相关政策解读并说明我外婆家庭真实情况是否应该享受等事宜。

我外婆,高伯姣,女,年龄84岁,居住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界头铺燎原村高山组,现家庭人口一人。其唯一儿子2016年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孙子和媳妇户籍在湖北省赤壁市,儿子意外去世后已无联系,现在居住在上世纪20年代的土砖房中,经济收入靠每月发放老年金维持生活,生活十分拮据,条件实属困难。2016年唯一的儿子因突发疾病进行手术已经花费所有积蓄,并且还外借一部分债务,但是还是没能抢救回来,给我外婆带来巨大的悲伤和沉重的打击。随着时间推移,物价上涨,因年迈体衰,身体因患有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等多种慢性疾病,每个月都需要药物进行维持,有时候还需要住院进行康复治疗,生活举步艰难,面对如此家境和经受病痛的折磨,几经周折,已陷入生存的困境。经多方了解我外婆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是村上干部同志一直以各种借口、理由敷衍并未积极与我沟通,特此来信希望贵部门重视并给予准备答复,给予我年迈外婆关怀和照顾,让其渡过生活中的困境!安享晚年!

为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1-07 08:49:08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杨洁,女,汉族,大学文化,在长沙市金山社区工作。

二、来信所反映的情况:杨洁来信反映其外婆高伯姣老人(金龙镇燎原村高山村人),居住于土砖房,儿子去世,债务缠身,年迈体弱,生活拮据,条件困难希望能将其外婆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三、房屋情况:经调查高伯姣原土砖屋已有60、70年时间,4、5年前将房屋改建为水泥砖结构,由其女婿出资承建,同时于2012年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金4000元(由县民政打卡发放)。

家庭成员情况:1、配偶,关节炎、中风,于2007、2008年左右过世,生前在湖北教育局煮饭,为农村户口,故没有享受到城镇户口的待遇,自过世后,高伯姣每月在湖北领取80-120/月抚恤费(具体数字不清楚);2、大女儿,1964年出生,24岁过世,生前工作单位为湖北教育局,死后无抚恤费;3、二女儿,1966年出生,现已退休,退休前在湖北教育局打字,现为二婚,配偶为煤炭公司退休职工,有一继子,婚后无生育;4、三女儿,住界头铺,农民,育有一子一女,小儿子在湖北读高中,大女儿去年在南京已大学毕业,现在长沙金山社区上班,目前,高伯姣在长沙一起租房居住,有吃,病了用外孙女医保卡买药治病。5、儿子,于2015年8月12日过世,与媳妇、孙无联系。

田亩情况:田地被凯佳生态葡萄园流转使用,每年组上照顾分一个半人头的田,480斤原粮/年。

四、调查结果:根据调查情况,两个女儿家庭情况一般,均有赡养能力,能够确保高伯姣老人基本生活条件,根据低保相关政策,该户不符合纳入条件。但考虑到该户确实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生活困难,镇政府将进行临时救助以保障其生活居住。

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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