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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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投诉房产侵占
来信人: 张兵
来信时间: 2018-12-22 08:39:39
内容:

本人于2018年3月份在湘阴旭东路德泉华城买了一套商品公寓房,而且在买房前开发商是已住宅出售的形式卖的,并没告知会做酒店,存在欺骗,也未经过业主的同意就开了酒店,而且酒店也影响了本人的生活,现其他房子已交房,开发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租给了第三方做酒店,并入场搞了装修,后经本人发现就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最后给出的回复是“必须租给酒店15年,且不能涨租金,把我的家庭背景调查的一清二楚,并威胁本人要是自己住就水电不接入户,看怎么住,并愿意陪我打官司,只要我耗的起”,现在居然还有这种霸王条款,我一个无任何政府后盾的平民百姓怎么跟这些有权有钱有政府后盾的大老板耗的起,本人买房无非就是想结束自己10年的租房生涯,有自己一个稳定的家,难道这也有错吗?况且这个房子还是我自己出钱合法购买的,为什么不能住,这个纠纷已达2个月之久,请相关领导能出面处理,希望不要出现官官相护和踢球的局面,本人也是很相信政府现在还是公正的才会给您写这封信。

附件1:IMG_20181221_222759.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1-07 09:03:38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德泉华城”项目坐落于湘阴县旭东路西侧,是由湖南德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于2017年2月开工,2017年5月31日开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来信人所购的房屋为商品房住宅,根据《岳阳市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的文件的有关规定,2010年9月1日前所有水电、燃气开户费和其他费用由购房者自行承担。2010年9月1日后新建商品房配套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进入房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收取。

经与湖南德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当面协调,该负责人同意将该套房屋如期按商品约定条款交付给来信人。同时,我局也将继续关注该情况,直至该套商品房完成交付使用。

二〇一九年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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