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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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小学招生问题
来信人: 刘先生
来信时间: 2019-03-19 17:17:05
内容:

尊敬的县教育局领导:

我小孩目前在县教育局幼儿园就读,下半年即将毕业。她的户口落户还随他爷爷奶奶在江东路甘妃巷(包括我本人户口也在),我于2015年按揭购买了水岸东湖二期住房一套,房产证尚未办好,开发商说是在今年办理。小孩下半年要读小了,  请问:   1、是否按户口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

2、能否就读滨湖小学?

特此咨询,不胜感激!

刘先生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19-04-02 09:11:51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县教育局十分重视,要求局基教股立即了解情况,及时处置并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中小学招生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其中,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划分由县教育局、文星镇政府负总责,有关划分问题由第九督学责任区解释为准。所有文星镇户籍或在文星镇城区内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均可在文星镇中小学就读。中心城区的城北、湘江、滨湖、东湖、高岭只能招2018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黄金、长岭、琪瑞、城东、知源招生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2018年12月31日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过程,按分类确定招生对象,分批录取。第九督学责任区根据摸底情况将招生对象分为以下四类分批安排入学。第一批:户籍、父母亲房产、学籍均在文星镇范围内的学生严格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第二批:户籍和学籍在文星镇范围或父母亲房产和学生学籍在文星镇范围,这两类学生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第三批: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子女且在文星镇内幼儿园或小学毕业的学生由第九督学责任区根据各校招生计划,采取调节办法安排入学;“回流生”(户籍或父母亲房产在文星镇,但以前在非本镇学校(幼儿园)就读的)由学区调节入学。

关于信访件中关心的滨湖学校招生区域,2018年划分情况为:东至水榭花都小区,北至江东路沿线、沿街,西至新时空酒店(太傅南路以东),南至滨湖路的封闭区域另含东湖九队、德全华城、鼎盛府邸、东湖十四、十五队、香域花园、电力局以及金博林、滨湖豪庭、水岸东湖一期工程、接官亭东街。2019年具体划分政策或将有小范围的调整,须根据本年度城区小学生具体分布情况确定。

湘阴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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