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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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为父母申请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
来信人: 小杨
来信时间: 2019-03-26 10:43:50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你们好!

我父母和我弟弟是白泥湖乡港口村人,父母一直在湘阴县城以贩卖小菜为生,在村上,我们既没土地也没房产,多年来父母在县城一直租房居住,我和我弟弟名下也没有房产,并且我和我弟弟都处于离异状态。父母年事已高,父亲患有高血压、母亲患有糖尿病,视力也在下降,上个月刚刚做完白内障手术。我也一直在外靠打工谋生,春节回家,节后我父母还在街边贩小菜,在我和弟弟的强烈要求下,再不让两位老人出去贩菜了,生活费由我们来承担。现父母居住在我前妻家中,前妻目前有了伴侣,每次回家探望父母也很不方便。

这几年我一直在外打工,每逢过年回家看到的是湘阴县城在县领导的带领下建设得越来越美丽,民生问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生活在县城的湘阴人幸福指数和安全指数也越来越高,这一切都归功于县领导班子治理有方!

针对于我所表述的情况,还请领导们核查其真实性(附件有我父母在街边贩卖小菜的图片),能早日为我父母解决一套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写信人:小杨

写信日期:2019年3月26日

附件1:爸爸.jpg

附件2:妈妈.jpg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4-08 08:45:05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针对来信人反映为父母申请廉租住房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6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的通知》(建办保函〔2016〕128号)文件要求,2016年全国新建(含购买、长期租赁)公租房计划停止执行,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发放廉租补贴形式予以保障。目前,我县已停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已竣工验收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已全部完成配租,暂无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进行保障。但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必须是文星镇中心城区户口,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80元,住房居住困难。

由于来信人父母及兄弟都是白泥湖乡港口村人,户籍不符合文星镇中心城区户口要求,不符合我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故来信人的诉求不予支持。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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