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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向湘阴县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咨询农村村委会命名能不能繁体字
来信人: 欧阳钦
来信时间: 2019-06-28 16:52:18
内容: 按《岳阳市地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4项:地名命名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生僻或易产生歧义的字,本县农村两个村合并为一个村,村委会命名中能不能有繁体字?

附件1: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936ebfdfaee241648783b207f8d0c285?appToken=ea19b74628ae4d7780247b1500647cd0

附件2: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d522bf283c434c8da87f97a8ea9a801e?appToken=5e303a6010e14bfb9fd35fb57dbccf21

附件3:https://12345xcx.yueyang.gov.cn/file-server-core/file/download/9f1b09c187914d1c98811b9278d8ed7a?appToken=1330420042e24378b31f7c37205eee58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7-15 17:04:17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股室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在民行发[1996]17号《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八条中,第三项规定地名命名应遵循“使用规范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和《岳阳市地名管理规定》等文件中,虽没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繁体字,但为方便人民群众识别,防止地名命名中出现生僻字,达到用字规范、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建议在地名命名中尽量不使用繁体字。

湘阴县民政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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