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湘阴县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县长信箱对湘阴县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县长信箱 > 信件公示

信件公示

标题: 湘阴县创一金天广场项目让老百姓深受其害!
来信人: 甘娜
来信时间: 2019-11-04 11:33:03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湘阴县“创一金天广场”项目购房时已经由湘阴县政府托管,约定交房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但到目前仍未交房。期间两次写信给县长信箱未得到有效回复。作为普通老百姓深感无助与绝望。故再写此信求助,望能帮助解决如下问题:

1、请问此项目的准确交房时间是什么时候?

2、延期交房产生的滞纳金是否能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

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11-21 16:19:44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针对来信提到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我县民间借贷风险防范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处理民间借贷问题“政府主导、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分类处置”的政策要求,以“依法帮扶、依法处置、依法打击”三步走的办法有序开展。湖南创一金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一金天公司)因化解出借人债务措施落实不到位,于2018年8月2日被我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2、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办理,要求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案结事了。创一金天公司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专案组对与创一金天公司相关联的创一置业公司、创亿房产公司一并立案侦查。自2019年7月底,办案机关将创一金天系列案件及涉案人员移送湘阴县及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起诉,目前相关法院已受理立案,并启动开庭审理程序。

3、根据创一金天公司向资金出借人公布的相关数据,该公司出借8879万元给创亿房产公司用于开发创一金天广场楼盘项目。后经创一金天公司资金出借人代表与公司协商,一致同意通过“以楼化债”的方式化解剩余债务。鉴于此,在对创一金天公司立案侦查后,专案工作组于2018年8月4日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置湖南创一金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了以创一金天广场楼盘化解创一金天投资公司债务的方案不变。

4、据了解,来信人甘娜在购买创一金天广场房屋时,创一金天公司已与资金出借人代表就“以楼化债”的化债方案达成一致,但当时创一金天广场楼盘建设仍由创亿房产公司主导。为了防范资产流失风险,县处非办向创一金天公司派出工作小组,负责对化债方案的开展落实予以全面监督,并严格把控相关资金流向。因此,并不存在来信人反映的“湘阴县‘创一金天广场’项目购房时已经由湘阴县政府托管”的情况。

5、截至2018年7月31日,因创一金天公司未能按照化债方案有效化解剩余出借人债务,对依法处置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随后被县公安局依法立案打击,并对相关公司及主要负责人一并立案侦查。在创亿房产公司主要负责人符卫文,丰丽等被依法逮捕后,为了避免创一金天广场楼盘成为问题楼盘,也为了帮助集资参与人及债权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湘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派出工作组接管、监督创一金天广场楼盘后续建设,确保使其成为合法有效的资产。目前创一金天广场楼盘已建好并进入扫尾、验收阶段。

6、向来信人甘娜交房的主体创亿房产公司,及公司法人代表符卫文、股东丰丽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起诉至湘阴县人民法院,现法院正在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对创一金天公司系列案件作出刑事判决后,将对创一金天广场楼盘涉及的债权债务后续处置、交房主体、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等民事纠纷一并进行处理。因此,该项目的交房时间暂不能确定;来信人有权依据具体合同约定条款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湘阴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