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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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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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水芙蓉城小区消防设施全部不能用 |
来信人: | 郑 切 |
来信时间: | 2019-11-20 19:29:39 |
内容: |
县长您好,我是湘水芙蓉城小区业主,今天我在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所有的消防柜形同虚设,没有相关的消防水管,没有消防水枪。就一个空柜子。 县长来信投诉相关安全部门不作为、监管不力。没有定时的对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一个小区差不多住了一两千人,将近100米高。却没有消防设施。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来信希望您督促有关 部门对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 |
回复部门: | 县消防大队 |
回复时间: | 2019-11-22 09:06:56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收悉。 11月20日晚,我大队接到关于湘水芙蓉城小区有关消防问题的举报投诉。接到举报后,我大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1月21日上午我大队派员现场检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举报内容属实 二、现场检查情况 现场抽查了三号栋3层、8层和17层和地下车库,发现部分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楼层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部分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 三、采取措施 根据《消防法》规定,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应由物业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有辖区派出所进行监管。消防大队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湘阴县今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12月6日前将湘水芙蓉城小区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湘阴县消防大队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