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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精密新世纪花园东面的人行道长期被占用
来信人: 陈先生
来信时间: 2020-03-21 20:36:42
内容:

政府相关部门:

精密新世纪花园东面的人行道,最近几年一直被经营单位占用,施工围栏安装在机动车道,使过往的行人不得不在机动车道通行,其安全受到威胁,特别是老人和小孩有安全隐患。此处东南角的围栏,还遮挡了拐弯车辆的驾驶员的视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我们不知道相关施工单位是否经过了政府的许可。但长达数年占用人行道,显然损害了群众的通行安全和公共利益。建议相关部门调研、处理。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3-30 10:43:04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3月25日,我局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了解,精密花园东面人行道的围挡内是县里招商引资的项目,因其内部装修才建设围挡,目的是为了保证过路行人及车辆的安全。由于近期疫情的影响,该项目装修一直未能完工,所以才造成该围挡未能及时拆除。现在复工复产在即,经过我局执法队员多次联系该项目负责人并表示会在近期开始复工装修,待装修完成后,立即将围挡拆除,恢复道路畅通。

湘阴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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