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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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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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露天焚烧垃圾的投诉 |
来信人: | 廖彦涌 |
来信时间: | 2020-05-24 19:38:29 |
内容: |
露天焚烧垃圾的地点,位于老城区,居民密度很大,有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单位宿舍,也有东泰花园小区,还紧邻湘江学校。说起这件事,委实有些讽刺,因为露天焚烧垃圾具体地点就在县卫生监督所东侧外墙下,而卫生监督所这个部门曾经是我县创建爱国卫生城市的主力部队之一。 露天焚烧垃圾会产生大量二恶英,这是一种有毒致癌气体,可直接导致肺癌、慢性疾病、儿童出生缺陷、呼吸道感染、哮喘等多种疾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信息。 |
回复部门: | 文星街道 |
回复时间: | 2020-06-16 09:44:58 |
回复内容: |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街道会同旭东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发现,该处焚烧垃圾为周边邻居行为,因该处枯叶掉落太多,该处居民自发将树叶堆积进行焚烧,经我街道旭东社区工作人员劝导,该处居民停止了焚烧垃圾行为,并表示今后不再焚烧。 文星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