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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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湘阴县民办学校学生往返学校安全问题
来信人: 许国华
来信时间: 2020-09-01 10:08:55
内容:
  尊敬的县长、及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是湘阴民办寄宿学校学生的家长。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民办教育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民办教育工作取得了非常大的发展。
        为让小孩有更好的教育质量与学习氛围,我把小孩从凤南乡农村送到县城读民办私立学校,虽学费贵了很多,为小孩教育咬咬牙还是可以承担的。但是家里到学校30多公里路程却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得知现在湘阴正在推行校车,解决学生上学难、及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心中非常高兴,湘阴县教育局也专门开了专题会。县委县政府也成立了校车公司,但具体操作存在一些问题:
  1、县委县政府没有出文要求各个学校必须组建校车或允许校车公司的校车进学校为学校和学生服务。很多学校就会考虑到运行的风险和学生组织上的困难而放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校车公司是一个政府组织还是一个企业,校车是一个公益事业,各个方面都应予以支持,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多少?没有明确,会造成我们很多的学生依然做黑车接送。校车运营过程费用很高,如果校车没有利润,将会存在超载现象。安全依然存在问题.
  3、校车什么时候有?? 校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能是一项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更不能成为有些人和组织套取国家补贴的工具!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希望县委县政府予以关注,切实落实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县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20-09-04 15:55:16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三款“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求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你所在的村组有兴林小学,能够满足小孩就近入学。对于你小孩选择在我县城区的民办寄宿学校就读往返的问题,我办也将相关政策告知你,你表示理解支持,并自行负责接送小孩往返。
我县自 2012 年推行标准校车,建立了符合我县的校车运营模式,成立专门的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现有标准校车 284台,标准校车覆盖率达 100%,运行 8 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校车安全责任事故。我县校车安全管理也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连续四年被评为“市级校车管理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校车先进管理单位”。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
湘阴县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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