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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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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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人才引进,购房补贴. |
来信人: | 甘瑾瑜 |
来信时间: | 2021-04-10 15:28:11 |
内容: |
如何确定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程序是怎么样的,2018届毕业生是否具有申请资格,申请表在哪里领取 |
回复部门: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 | 2021-04-12 15:12:27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 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资格,根据[湘政发]2020(35)号关于印发《湘阴县对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人才购房补助申请条件: 非湘阴籍为(大专(含大专)以上的学历或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网签之前在湘阴办营业执照的创业人才)的特定购房对象;湘阴籍为本科(含本科)以上应届就业或三年内往届就业且社保连缴12月以上的购房对象。上述对象在2020年7月24日后网签购房且无撤销重签记录,即可携带文件规定的相关材料申请。该“通知”试行一年。 2、关于申请程序,“通知”第七条 规定 购房补助由县住建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受理,按时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请人将购房补助领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县住建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二)审定。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人社等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补助对象名单、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审定。 (三)公示。将拟补助对象名单、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在县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助款按规定拨付至个人账户。 3、经进一步沟通了解到,甘女士购买的是二手房,根据“通知”第八条中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住房补助申报材料之一,与二手房签订的不同,您不符合人才引进购房补助的申请条件。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