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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土地征收后原粮费领取问题
来信人:
来信时间: 2022-04-21 11:09:14
内容:

请问我们村土地全部征收了政府进行了原粮补助费用,已经出嫁户口在家而且在其他地方也没有分配土地的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原粮补助吗,要怎么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27 09:22:37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户籍所在地金龙镇新塘村新塘组,已出嫁。新塘组系湖南交通学院项目征收用地范围。

根据《湘阴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湘阴政办发〔2017〕82号)文件,确定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申请,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讨论通过并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经县国土资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公安部门审核,再返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县人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的对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户口在本地的常住人口;

3、依赖土地生存的失地农民。

 

 

湘阴县金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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