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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湘阴城区小学配备校车
来信人: 唐静
来信时间: 2012-12-18 10:00:54
内容: 尊敬的市长、及各位领导: 我们是湘阴文星镇城北学校和滨湖学校的部分家长,我们得知现在湘阴正在推行校车,解决学生上学难、及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心中非常高兴,湘阴县教育局也专门开了专题会。县委县政府也成立了校车公司,但具体操作时却存在以下问题:希望市委市政府予以关注,切实落实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1、县委县政府没有出文要求各个学校必须组建校车或允许校车公司的校车进学校为学校和学生服务。很多学校就会考虑到运行的风险和学生组织上的困难而放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校车公司是一个政府组织还是一个企业,校车是一个公益事业,各个方面都应予以支持,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多少?没有明确,会造成我们很多的学生依然做黑车接送。校车运营过程费用很高,如果校车没有利润,将会存在超载现象。安全依然存在问题. 3、校车公司也应加以监管,据了解公交车一年只交500元管理费,而校车公司则要收取每台校车2400元的管理费。 4、公交车有燃油补贴,校车什么时候有?? 校车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不能是一项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更不能成为有些人和组织套取国家补贴的工具!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1-19 10:59:51
回复内容:

关于湘阴县城区小学配备校车问题的信访件收悉,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十分重视校车管理工作,早在2012年5月21日,县长黎作凤就召开了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学生用车管理问题,会议明确了学生用车领导小组和校车运营模式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管、属地负责”;

  凡不能通过城市公交客运保障的中小学生、幼儿,应全部纳入基本运营模式保障,主要是解决农村中小学学生、幼儿上下学问题。目前就城区内学生上下学问题按照省政府2011年53号文件,有条件的城区应鼓励学生步行上下学和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二、标准校车普及工作是一项惠民工作,但也是一个新生事物,我县按中央、省、市要求,积极行动,2012年12月,成立了湘阴县金桥校车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月11日,县委、政府召开了全县校车管理工作大会。会后,教育局召开了专题会,专门部署安排我县校车管理工作。明确了标准校车普及工作三年完成,所有标准校车归口校车公司管理,争取在2014年底全面覆盖。过度期内所有非标准校车全部由交警大队发放临时准运证,坚决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根据《关于建立并完善学生用车(船)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湘学车办发[2012]2号)文件通知,我县校车管理为专营模式。目前我县校车政府补贴标准为:新购标准校车政府一次性补贴10000元/台,学生乘坐补贴每年补贴10000元/台。其他优惠政策正在与相关部门衔接,争取给予政策范围内最大的优惠。

  四、2013年1月5日,黎作凤县长就校车工作召开会议,决定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校车管理,2013年346万元和2014年432万元财政补贴全部用于新购标准校车补贴、学生乘坐补贴及困难学生乘坐补贴。

  五、我县校车运营管理是参照岳阳县的管理模式(省校车办试点单位),标准校车每年向校车公司缴纳1200元管理费用,另加每年1200元的风险管理基金,校车公司年终对没有出现交通事故的校车每台奖励600元。关于校车燃油补贴的问题,目前我县交通和财政部门正在积极努力向上级政府争取。

                                                                                                                                                                湘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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