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县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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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我们的工资怎么办
来信人: 讨薪民工
来信时间: 2017-07-21 09:57:46
内容:

我在岳望高速公路2标施工单位工作干施工员2年,工资每月4000,现已拖欠3个月薪水, 去年8月份停工,后面11月份放假回家,还有三个多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有发,都已经拖欠一年了,我们去湘阴、岳阳劳动局,省里,都去过了,得到的结果就是各部门推来推去的言辞,工资至今还没解决,有的同事被拖欠的工资更多。我就想不通在当今的社会还会发生拖欠这么多员工,民工工资这么长时间的公司,既然还能逍遥法外?有关部门叫我们去公司结算工资,现在公司都走了,现在唯一能证明的就是我的银行工资卡,跟当地生活两年的手机号码。就算去了公司觉得会跟我们结算吗?难道这条路三番两次的停工,真的跟我们政府有挂钩?导致无法施压施工单位给我们发放工资?我相信我们的政府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湘阴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7-31 17:16:22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收悉,我局进行了认真办理,回复如下:

湖南省岳阳至望城高速公路二标项目部设在湘阴县,第二标起点(K54+360)为汨罗市楚塘乡,终点(K101+470)到望城与湘潭高速公路相接,路线由北往南经楚塘跨汨罗江,设屈原互通与S307相接,经赛美水库西边,然后在六塘跨S308,设置湘阴东互通与S308相接,在袁家铺跨S102,设置袁家铺互通与S102相接,经望城区茶亭镇设置茶亭互通,标段全长47.11km。

为实施岳阳至望城高速公路项目,2008年12月9日,保利达控股国际有限公司设立长岳公司,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第二标段的承包方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总中标价为283426.45万元,项目工期为3年,2014年12月9日监理下达开工令。2016年8月起,因长岳公司拖欠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计量款1个多亿,导致工程全面停工。

2017年3月15日,李某、彭某等9名员工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受理投诉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牵头,副大队长主办此案件。同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还定期向省、市人社部门领导汇报案件处理情况。

为切实解决岳望高速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到岳望高速项目部进行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存在有拖欠800余员工报酬约1000万元的事实。但因项目部负责人均被调离本岗位,案情复杂,同时该案的被投诉用人单位又为外省企业,给案件处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4月5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湘阴人社监询字〔2017〕01号),要求该单位派负责人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其后,该公司负责人先后向我局递交了他们与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派遣协议(2016年5月31日终止),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员工工资表复印件,往来财务凭据复印件,人员退场通知书等资料。因员工的用工关系主体为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员工投诉主体错误。我局通知投诉人重新投诉立案,5月11日,又依法对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湘阴人社监询字〔2017〕03号)。

5月12日,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安永红作为该公司的代理人,全权处理岳望二标员工报酬问题。5月3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鄢玉中、岳望高速湘阴项目部经理张义波、项目负责人冯可伯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座谈,该公司负责人认为员工的投诉对象错误,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应承担工资支付的直接责任,他们公司只负责工资代发。工程停工前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现在还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停工后哪些员工还在用工,还要进行排查。

5月26日,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驻岳望高速二标项目经理陈友良以及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安永红,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工资项目负责人冯可伯就该项目劳动报酬拖欠一事进行座谈,陈友林表示他们将积极做相关工作,争取在6月底将2016年的员工工资全部付清,剩余工资款待项目启动后全部支付 ,同时将按照要求统计员工的人数以及员工的工资额立即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7月25日,因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驻岳望高速二标项目未履行其义务,且未兑现在6月底将2016年的员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的承诺,我局对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湘阴人社监理字〔2017〕6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湘阴人社监罚字〔2017〕6号),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理和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处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期,若广州建厦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行政处理决定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进入司法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湖南省交通厅也高度重视该案进展,对此项目重新进行了招投标,新的承建单位现已公布,预计今年8月份复工。同时,省交通厅也会督促新的承建单位和旧的承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来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议来信人与我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系了解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湘阴县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730-2263277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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