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公告
征集部门:湘阴县人民政府 开始日期:2016-11-23 结束日期:2016-11-30 状态:已过期
一、项目概况

为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我县全域旅游发展蓝图,推动湘阴全域旅游提质提速发展,经湘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项目业主为湘阴县文物旅游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本着求真务实、博采众长、优中选优的原则,县文物旅游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以指导下一步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内容和要求

1、规划内容

主要包括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湘阴县全域旅游创新策划等,为《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全方面的规划指引。

2、规划要求

规划范围为湘阴县县域1581平方公里,具体要求:

(1)全面分析我县旅游业发展历史与现状、优势与劣势,分析并预测我县旅游的客源市场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及其他结构,

(2)提出我县旅游业发展总体目标、定位、战略、布局和主题形象,明确旅游产品开发的方向、特色与主要内容,提出湘阴旅游核心吸引物。

(3)做好长株潭等我县周边县市区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查,提出融合发展的方案,明确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及开发空间时序。

(4)就可持续发展、注重保护开发利用的关系提出合理的措施,提出要素结构、空间布局及供给要素的原则和办法。

(5)提出规划的运营体系,主要包括旅游设施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开发、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方面的分析,确保项目能落地。

(6)研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指标,结合我县实际,将创建指标融入规划编制之中,按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确保能够如期如质完成工作目标。

(7)借鉴各地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县实际,研究策划出我县全域旅游的创新点(至少一个以上)并提供创新实践路径,可以形成湘阴经验在全国示范推广。

(8)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纲要编制基本要求

1、纲要文本须易于理解,思路清晰,逻辑性强。

2、纲要文本须体现规划单位对总体规划内容和要求的理解把握,并能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和拓展。

3、纲要文本须体现总体规划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符合湘阴县旅游产业发展实际。

4、纲要文本须体现湘阴县3年内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工作要求。

5、纲要文本须体现规划单位在总体规划完成后,可提供后续智力支持和市场信息。

四、资格要求

1、规划单位须具备国家旅游局认定的旅游规划资质甲级。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长)是旅游规划学科带头人,须具备注册旅游策划师资质或具有高级职称,主要技术人员必须配备具有博士、教授职称的专业人员,有较强的旅游规划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项目团队中,规划、建筑、风景园林、文化、注册咨询、旅游等相关专业配备齐全,须承担过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过全域旅游规划项目的优先。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规划编制单位参加。

五、资料获取

凡有意参加我县《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单位,可到湘阴县文物旅游局获取相关基础资料。

六、工作步骤 

1、公告,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2016年11月30日,接受前5家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

2、向入选单位提供湘阴县旅游资源、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发展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并组织入选单位实地考察(时间:统一为2016年12月5日上午至12月6日)。

3、由入选规划单位拿出《湘阴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纲要(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26日)。

4、由湘阴县文物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导和省市知名旅游规划专家,对入选规划单位提供的纲要文本进行评选,确定最佳纲要(时间:2016年12月30日)。

5、确定为最佳纲要的单位将成为《总体规划》的首选规划编制单位。

七、纲要提交 

1、纲要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纲要提交地点为湘阴县文物旅游局。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征集方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湘阴县文物旅游局(县文星镇左宗棠文化园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湘阴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  0730-2223373

湘阴县文物旅游局杨建煌  13974020688

湘阴县城乡规划局邵舒广  13017218616

邮    编:414600       电子邮箱:310636237@qq.com

 

 

湘阴县文物旅游局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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