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医保卡使用问题
来信人: 汤志雄
来信时间: 2023-03-11 20:28:33
内容: 您好!想咨询下医保卡使用问题,我是在华容县参保的职工医保,想带我弟11岁去岳阳市区看牙齿,可以使用我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产生的医疗费用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华容县人民政府(县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3-16 11:41:4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信件后,我局专职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向您了解了实际情况。根据《岳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岳政办发〔2022]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适用范围只限定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按上述文件规定,您弟弟此次到岳阳市区医院进行补牙,不能使用您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给予其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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