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11-29
解读:湘阴政办发〔2018〕16号 关于取消和保留县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8-02-1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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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决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和奇葩证明,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优营商环境。

工作依据:

《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2号)、《关于梳理公开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的意见》(湘审改办发〔2016〕2号)和《关于做好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岳审改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

工作成果:

经依法审核确认,县政府决定取消各类证明101项,保留47项。

工作保障:

一、严格清单管理。

二、抓好工作衔接。

三、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监督检查。

相关文件:湘阴政办发〔2018〕16号 关于取消和保留县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