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湘阴县审计局   2020-04-3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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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3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周学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采取预算执行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审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7500万元,为预算的96.30%,同比增长5%,增加7492万元。

——民生支出稳步增加。县财政直接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381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59%,比上年增加30529万元,增长8.70%,其中教育支出62088万元,比上年增加7178万元,增长13.07%,加大了教育投入;医疗卫生支出60766万元,比上年增加3772万元,增长6.62%,提高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财政改革继续深化。县财政出台了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一系列举措,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预决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集中公开。预算绩效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初步建立,建立健全了具备民生资金项目、村级财务公开等功能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卡制度改革、非税收入电子化、内控建设、财政评审、村账乡代理等管理改革稳步推进。

——整改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县政府办印发的《审计整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首次由县人大财经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整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或出具审计要情、请示,建议上级从体制机制上予以改革规范。

一、县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级决算草案显示,公共财政收入总量48.91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48.44亿元(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4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7.25亿元(含上年结余),支出总量37.05亿元,结转下年0.20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54亿元,支出20.49亿元,当年结余9.05亿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在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㈠预算编制不完善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2018年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共计106015.50万元及上年公共预算结余13309万元分科目逐项编报,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二是县财政未将各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在支出预算中进行反映。

2.部分支出预算未细化。县财政编制的2018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4094.50万元仅明确了使用方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实际采取县领导年中逐笔审批、逐笔发指标文的方式安排。

3.预算编制不科学。一是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如: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2018年调整预算净额为16469万元,其中调增支出37155万元,调减支出20686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如:县财政局2018年公用经费中编制的电费支出预算22.10万元,实际支出51.84万元,形成资金缺口29.74万元;县人社局2018年公用经费中编制的电费支出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57.41万元,形成资金缺口47.41万元。

㈡收入征缴不规范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县综改办未将一事一议专户利息5.65万元及时上缴国库。

2.混淆一般预算收入与基金预算收入。一是县财政将耕地开垦费收入11660万元调整为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二是县非税局将砂石资源费收入1020万元作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缴库。

3.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科目缴库。一是县非税局未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1646.43万元按对应科目缴库,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名义缴库;二是县非税局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4730.89万元按规定科目缴库,以其他非税收入名义缴库。

㈢预算管理不严格

1.支出转暂存款。县财政将当年指标22708.43万元列支挂“暂存款”科目。

2.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和推进不到位。县财政未开展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的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3.县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县财政应收集72个预算单位109个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资料,已收集42个预算单位37个项目,还有30个预算单位72个项目未报送。

4.套取中央补贴资金。县财政虚报棉花种植面积,累计套取中央补贴资金177.21万元,此款一直滞留在县国库集中支付局粮食风险资金户。

5.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一是县财政未将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万元按规定及时拨付。二是县财政未将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等发改项目资金5993万元按规定及时拨付。

6.财政存量资金该用未用。截至2018年末,县财政总会计账暂存款科目中结转资金未使用完形成结存资金24694.80万元。

7.社会保险基金未纳入专户管理。县财政将县税务局代征的企业养老金350万元挂总会计账“暂存款”科目,未及时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8.违规新增对外借款。县财政违规新增对外借款当年未及时收回,涉及单位14个,金额28496万元。

9.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县财政未按规定将县扶贫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10.未及时清理相关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末,县非税局汇缴户开设8个银行账户,专户开设7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相关银行账户。

11.津补贴未及时拨付。县非税局未将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补贴164.51万元及时拨付相关单位。

12.会计核算不规范。县财政债务转贷收入核算不合规,未按规定在总会计账实施双分录核算。

㈣预算公开不全面

1.未按规定公开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

2.未按规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表。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一般债务和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城管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行政审批局等5个单位。上述单位2018年度预算13385.20万元,决算支出18924.4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不准确

1.少编收入预算。县商务局等5个单位未将上年结余资金纳入年初单位预算,涉及资金813.64万元。

2.收入预算不科学。县城管局编制非税收入预算时未结合实际,导致征收计划与实际存在差距275.22万元。

3.支出预算不细化。县城管局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4.60万元未细化到二级机构。

㈡预算支出不合规

1.随意调整项目预算。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县城管局在大型项目专户中列支湘阴数字城管二期及智能停车库项目建设款337.29万元。

2.超预算支出。县人社局等2个单位办公费、印刷费等超预算,涉及资金895.35万元。

3.挤占项目资金。县人社局等2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涉及资金524.24万元。

4.扩大开支范围。县行政审批局等2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42万元。

㈢政府采购不规范

1.未编政府采购预算。县市监局等5个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支出未列年初单位支出预算,涉及资金430.68万元。

2.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县城管局等2个单位办公设备购置、印刷费等未实施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80.80万元。

㈣财务管理不严格

1.社保基金收入未及时上解财政专户。县社保局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资金81324.33万元未及时上解财政专户。

2.年终决算不准确。县商务局等5个单位存在多计或少计决算收支、资产负债。

3.公务接待支出不合规。县人社局等3个单位无公函列支公务接待,涉及资金2.20万元。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县行政审批局等2个单位往来款1013.80万元未及时清理。

5.公务卡结算不合规。县市监局等2个单位存在此类现象。

6.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对象不合规。县城管局等2个单位存在此类现象。

7.违规保留账户。县医保中心未按规定核销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账户、生育保险基金支出账户。

8.原始凭证不合规。县城管局园林绿化中心和环卫中心以工资表、不合规发票列支公共绿地管养承包费、城区清扫承包费等1267.58万元。

9.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县行政审批局等2个单位存在此类现象。

10.工会经费支出超范围。县人社局工会账列支非工会会员活动餐费1.45万元。

三、专项审计情况

㈠“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审计

重点审计了县跑改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等7个单位“最多跑一次”专项改革落实情况,并延伸调查了金龙镇、鹤龙湖镇、东塘镇3个乡镇5个便民服务中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及事项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一是县公安局等5个单位因场地限制未进驻;二是县商务局等4个单位因办件量少未进驻;三是县供电公司等4个单位因无依申请类事项未进驻;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除其他依申请类办事事项外均未入驻。

2.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未落实。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审批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存在“其他”、“相关”等兜底性语言表述;二是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依申请类事项1054项,其中1020项可在线办理,34项无法在线办理。

3.一体化平台使用率低,“二次录入”比例高。一是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一体化平台共受理事项247项,其中直接受理事项58项,直接受理率23.48%。二是“二次录入”事项189项,占受理事项的76.52%。除县消防大队等5个单位采取“二次录入”的方式外,其他所有单位仍在使用各自的系统办理业务,且未与一体化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4.一体化平台电子监察未发挥作用。由于绝大部分单位仍采取沿用各自业务系统、“二次录入”的模式办理业务,导致一体化平台对于事项办理的时限设置功能虚化,实际无法发挥提醒、监督作用,从整体上制约了工作效能的提升;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评价器未实际投入使用。

5.大厅窗口设置不科学。涉及税源征收管理的6个办事窗口以一间办公室的形式设置在三楼大厅角落,无显著外在标识;经审计组随机选择不同时段7次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观测:到三楼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不多,大厅布局存在窗口设置多、实际办理事项少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积极推进一体化平台与各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强化责任进行常态化督查考核等建议。

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重点延伸审计调查了南湖洲镇、新泉镇、鹤龙湖镇、三塘镇等4个乡镇及镇扶贫办,并抽查三塘惠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横岭湖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泉镇皓轩家庭农场、新泉镇西林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协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碧丰农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湖南百树山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湖精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湖洲镇七姑塘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等9家结对帮扶企业。2018年上级扶贫资金支出1552.89万元,县本级扶贫资金支出1231.21万元,实施扶贫项目226个,脱贫5634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原始凭证不合规。湖南横岭湖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银行转账单、工程验收结算书等不合规凭证列支黑斑蛙养殖扶贫项目支出106.89万元。

2.未设置专账。除湖南百树山生态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余8家结对帮扶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扶贫项目资金专账。

3.报账手续不完善。南湖洲镇等4个乡镇39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报账手续不完善。

4.未按规定公示。南湖洲镇等4个乡镇有11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未按规定在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不规范。南湖洲镇等2个乡镇用大额现金支付部分扶贫基础设施项目27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提出了加强项目日常管理、督促扶贫帮扶企业建立扶贫资金专账等建议。

四、审计建议

㈠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一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是强化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四是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五是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各类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潜在风险点,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㈡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率。紧密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强化政府预算执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的编制,预算资金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地区,减少二次分配,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不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的覆盖面,严格收益收缴。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完善支付管理系统的自动警示等功能,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刚性,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改革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㈢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强化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维护政令畅通;二是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机制,特别要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现代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化解各类可能出现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并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整治不作为问题,激励一线干部主动作为、依法作为,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㈣落实好县人大审议意见,强化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力度。加大推进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运用的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专项联合督查,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运用,举一反三促进完善相关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㈤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全面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