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审计局关于2015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6-09-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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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湘阴县审计局于201633日至2016420日,分别对县财政局、县地税局等11个县级预算执行单位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了9个与财政预算有关的单位。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财政收入稳步推进。2015年,县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2.32亿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增加1.12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8.87亿元,为预算的108.50%,同比增长7.40%,增加0.61亿元。

——民生投入保障有力。2015年,县级直接与民生相关的财政支出27.37亿元,占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75.18%,比上年增加3.25亿元,增长13.60%,其中教育支出5.12亿元,比上年增长10.80%,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与发展;农林水事务支出6.76亿元,比上年增长5%,加大了农林水事务投入;医疗卫生支出4.85亿元,比上年增长10.90%,提高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管理水平逐年提升。2015年,严格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 ;制订了《湘阴县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方案》,做好了在乡镇全面推进的前期准备,同时全面启动了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试点工作;出台了《湘阴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考核办法》,加强了代理银行的监督和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县本级公务卡消费占授权支付比重达53.20%,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加强政府性投资监管,推进了投资体制改革。

一、县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总体情况,并与库款收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核对。县财政局编制的县级决算草案显示,2015年,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430595万元,支出总量41386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67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86889万元,支出62314万元,结转下年2457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总量135616万元,支出90122万元,结转下年45494万元。具体县级财政收支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收支项目

公共财政

政府性基金

社保基金

 

 

 

收入合计

430595

86889

135616

县级财政收入

88653

61519

94714

上级补助收入

270152

8578

5001

债务转贷收入

50746

0

0

上年结转

21030

16742

35901

调入资金

14

50

0

 

支出合计

413865

62314

90122

县级财政支出

364104

62213

89898

上解支出

2341

87

224

债券还本支出

47420

0

0

 

调出资金

0

14

0

年末结余结转

16730

24575

45494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制较为规范,但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㈠预算编制不完整。

1.2015年,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告知的上级专款和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共计117135.41万元分科目逐项编报,在收支预算中进行反映。

2.2015年,县财政在支出预算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㈡部分支出预算未细化。

2015年,年初预算专项经费25660万元仅明确了使用方向,虽符合实际需要,但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采取县领导年中逐笔审批、逐笔发指标文的方式安排。

㈢预算编制不科学。

2015,县财政在年初预算编制时,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其中:

1.代编专项经费支出不科学。县财政代编县畜牧局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配套经费334万元,当年财政已支付161.64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72.36万元,占代编预算的51.60%

2.县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编制不科学。县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年初预算149655万元,实际执行171195万元,调整预算21540万元(政策性调增32785万元、调减11245万元,净增21540万元)

㈣未按规定预算公开。2015年,县财政未按规定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

㈤政府性债务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县财政未将截止2015年底政府性债务384037.7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在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规范预算执行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县级预算得到了较好执行。但在财政管理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的问题:

㈠财政收入方面的问题

1.应缴未缴一般预算收入。截止2015年末,县非税局滞留一般收入1558.81万元,应缴未缴国库,直至20161月缴库。

2.应缴未缴基金预算收入。截止2015年末,县非税局滞留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664.12万元,应缴未缴国库,直至20161月缴库。

3.混淆一般预算收入与基金预算收入。

2015年,县非税局混淆一般预算收入为基金预算收入150万元。

2015年,县财政将应列一般预算收入列作基金预算收入 5516.60万元。

㈡财政支出方面的问题

支出转暂存。2015年末,县财政指标支出转暂存款58475.26万元。

㈢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暂存款未及时清理。2015年末,县财政总会计帐体现暂存款27939.27万元未及时清理。

2.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2015年末,县财政局经建股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2166.20万元。

2015年末,乡财局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5567.58万元。

3.支出预算执行不均衡。2015年,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缓慢,在年末月份支出比例较大。如:县级公共财政全年实际支出365124.62万元,其中1-11月份支出224709.88万元,占比61.54%12月份支出140414.73万元,占比38.46%;基金预算全年实际支出62213.45万元,其中1-11月份支出37380.38万元,占比60.08%12月份支出24833.07万元,占比39.92%

三、县级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按照地方财政总收入口径,2015年县地税局入库各项税收收入62086万元,占计划的106.50%,同比增长14.90%。通过审计抽查发现,地税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少征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问题:

少征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47.16万元。2015年,县地税局入库营业税23793.70万元,县国税局入库消费税40万元,增值税17672万元,三税合计41505.70万元,县地税局应征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共计2075.28万元,已征2028.12万元,少征47.16万元。

四、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县老干局、县房产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县畜牧局、县编委、县金融办和县城建投资中心9个单位。9个单位收入预算5296.70万元,当年收入决算9284.82万元,完成收入预算的175.29%;支出预算5296.70万元,当年支出决算9897.19万元,为支出预算的186.86%。其中8个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85.12万元,较上年下降了18.02%,较当年预算减少3.38%。但通过审计发现如下主要问题:

㈠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完整。

⑴上年结余未编入年初收入预算。9个单位上年结余3293.19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其中县老干局146.40万元,县房产局1766.25万元,县信访局162.51万元,县司法局454.03万元,县安监局164.93万元,县畜牧局345.07万元,县编办77.77万元,县金融办25.05万元,县城建投管理中心151.18万元。

⑵提前下达专项指标未编入年初收入预算。县司法局2015年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02万元未编入年初收入预算。

⑶政府采购项目未在年初支出预算中单独列项。县安监局2015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支出13.36万元未在年初部门支出预算中单独列项。

2.预算编制不科学。

⑴年初收支预算编制偏低。9个单位年初收支预算占实际收支的比率分别为:县老干局66.96%62.64%,县房产局46.11%43.73%,县信访局61.93%49.14%,县司法局88.39%76.82%,县安监局61.42%52.21%,县畜牧局65.53%67.49%,县编办74.41%80.95%,县金融办30.99%34.59%,县城建投管理中心43.37%80.85%

⑵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县安监局在编制2015年年初部门预算时,编制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实际执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5.41万元,占年初收入预算的47.71%

㈡预算执行方面

1.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9个单位中有3个单位非税收入76.2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其中县老干局30.95万元,县司法局10万元,县畜牧局35.28万元。

2.未公开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9个单位均未按规定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3.专项资金闲置,形成存量资金。截止2015年末,9个单位中有2个单位因专项资金闲置,形成存量资金251.40万元,其中县司法局89.42万元,县畜牧局161.98万元。

4.“三公经费超预算。9个单位中有4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30.36万元,其中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27.07万元(县信访局18.20万元、县编办3.71万元、县安监局5.16万元);县司法局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3.29万元。

 ㈢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原始凭证不合规。

9个单位中有4个单位以汽油发票列支租车费5.36万元,其中县信访局2.30万元,县畜牧局0.88万元,县编办1.17万元,县老干局1.01万元。

⑵县信访局以岳阳地税定额发票支付费用3.18万元,无费用项目、无附件,无收款单位印章。

2.漏缴税费。

9个单位中有2个单位门面租金收入漏缴各项税费共计0.96万元,其中县老干局0.70万元,县畜牧局0.26万元。

五、专项审计

㈠就业资金专项审计

2015年,全县就业资金总收入2074.74万元,总支出2315.29万元,通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拨付职业培训补贴141万元。

2015年,县就业局按照湘阴府阅﹝201189号会议纪要的要求,向未取得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乡镇违规拨付职业培训补贴141万元。

2.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审批程序不合规。

2015年,县就业局向乡镇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510.60万元,其中有部分乡镇未及时提供申报资料。

3.违规开设就业资金支出账户。

至审计之日止,县就业局违规开设就业资金支出账户,用于就业资金拨付。

4.就业资金配套不到位。

2015年,县财政应配套未配套就业资金157.67万元,其中扶持公共就业服务9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66.67万元。

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

2014年至2015年,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交存维修资金3854户,交存维修金额3082.98万元,收取资金利息增值47.74万元,支付维修费用16.99万元;截止2015年底共归集小区75个,交存维修资金19756户,资金余额7992.13万元,通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多头开户。截止2015年底,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违规多头开户,其中在4家商业银行、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基本账户7个,用于维修资金交存业务专户3个,余额256.06万元;在5家商业银行、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定期存单17张,余额7711万元。

2.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账。截止2015年底,县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对代管维修资金仅按物业小区设账,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账。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㈠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明晰财政与相关部门的职权关系。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下达较晚、执行进度较慢、执行效益不佳等问题,以及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职权划分不清晰等情况,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定位裁判员、教练员与运动员的角色关系,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负有资金分配权的县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项目库,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指导和跟踪监督,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规范有序。规范预算编制规程,分块清晰编制四部预算,维护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确立非税收入编制原则,准确核定年度非税收入和执收成本。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制订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办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

㈢进一步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法纪。健全基本支出定员定额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增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透明度,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财政资金预算、分配和监督相分离的机制,加强从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全过程监控,加大对骗取财政资金、侵占国有权益等问题的打击力度,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