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关于印发《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01-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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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湘阴安

20151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隐患,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消除不敢担当、被动应付的畏难厌战情绪和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贯彻落实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严查、严管、严处、严罚”的总体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治烟花爆竹行业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查摆到位、整治到位,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由刘正仁任组长,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打非办、交通局、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沈军为驻点督导员,易志红为联络员。

三、工作步骤

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518前)动员部署。针对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201518331)排查治理。一是认真摸排。各乡镇要全面部署和落实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的排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县各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现状,对我县的五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四超两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摸底,针对全县各个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进行一次大排查,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通过自查自纠等方式对自身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彻底摸排,建立台账,并于每周五上午10:00将情况报专项行动小组,小组电话:0730-2115685。二是严格督查。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零售门店进行不定期检查(18日至115日企业隐患自查、职能部门督查,115日至331日隐患治理复查),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零售门店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制作隐患台账,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复查,复查仍整改不到位的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排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从快从严打击。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为此次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烟花爆竹日常安全检查,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的打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协助配合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1)公安部门职责: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

2)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负责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承运烟花爆竹的行为。

3)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负责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严格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作业。

4)工商部门职责: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产地的烟花爆竹和销售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生产劣质烟花爆竹行为。

6)环保部门职责:负责对烟花企业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依法查处环境安全违法行为。

7)打非办职责:督促乡镇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摸排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开展大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长效性、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将专项行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能的规定明确分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舆论引导,营造声势。各镇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清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

(四)严密组织,加强报送。加强信息报送,每周按时将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小组,认真总结检查工作的经验,充分运用检查成果,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