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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安监发〔2015〕20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08-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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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湘阴安发〔201512号)文件的要求,

现制定《湘阴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815

 

湘阴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我县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整治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15815日开始,至20151231日结束。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即查即督即改,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

三、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和河道采砂安全检查组由刘正仁常务副县长牵头领导,沈军任组长,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汤应斌任副组长(兼联络员)。根据工作需要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由安监局牵头,汤应斌任组长,国土、公安、环保、水务、林业、长康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负责长康镇庄华麻石采石场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第二小组由砂管局牵头,分管副职任组长,安监、国土、水务、公安(水上派出所)、海事、航道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河道采砂工程船的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四、检查内容:

1、采石场重点检查内容:

1)相关证书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和岗前培训情况;

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员工参保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5)企业自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6)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7)采石场炸药使用台账情况;

8)水土流失防范预防情况;

9)现场作业场所环境污染情况;

10)越界开采情况;

11)机械检测检修情况; 

12)采石场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

13)采石场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情况;

14)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15)安全员跟班作业及日志记录情况;

16)安责险情况;

17)其他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情况;

18)钻孔是否按设计要求中、深孔(6-10m);

2、采砂工程船重点检查内容:

1)相关证书证照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安全生产教育和岗前培训情况;

4)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员工参保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5)企业自身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6)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7)采砂船安全配载情况;

8)采砂船抛锚、适航、灯光信号配备使用情况;

9)越界开采情况;

10)机械检测检修情况;

11)安全员跟班作业及日查记录情况;

12)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1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电工、焊工);

14)其他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为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监督,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对不整改的企业必须从严处罚,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每周星期五上午将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总,报专项领导小组(汤应斌:1378785851邮箱:4531081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