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6〕58号)《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初步评估工作的通知》
(湘阴政办发〔2017〕60号)有关工作部署,2017年7月—9月,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进入初步评估阶段。为做好初步评估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企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现就开展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17年8月中旬全面完成企业应急能力建设初步评估工作,
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将采取责令整改、跟踪督办、行政执法等方式促进整改,确保在最终评估开展前整改到位。
二、评估对象
各类矿山、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评估办法
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住建、交通部门组成评估小组,逐企业上门进行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照《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附后)和有关标准规范逐项评估,对达不到评估标准的单位,责任限期整改,并将组织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促进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主体责任。企业要深刻认识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依据《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和有关标准规范,以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重要环节为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要强化自主管理,将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措施和保障条件,积极开展建设评估。
(二)建立应急能力建设评估长效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组织保障,明确目标考核要求,持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要加大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将应急能力建设评估与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不断优化应急准备。坚持分类指导,对评估得分较低的企业,要重点抓改进、促提升;评估得分较高的企业,要重点抓建设、促巩固,确保企业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三)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宣传和培训。各企业要做好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组织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依托现有资源,以评估专家、应急管理人员为重点,运用多种方法开展应急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附件:1.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2.企业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
湘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附件1:
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一、应急机构
1、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2、大型企业要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
二、应急预案
l、针对行业和企业特点,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与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2、注重应急预案动态管理,预案要按要求进行评审、报备和修订。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或综合应急演练,重点车间、班组、岗位演练经常化。
4、演练计划、科目和方案、演练脚本、参加人数、动用装备、评估报告和现场影像记录等资料齐全。
三、应急队伍
1、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高危行业企业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要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规定与具备相应能力的相关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2、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及分工明确,管理制度完善。
3、应急救援队伍应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培训、训练、演练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训练场地,建有专门的应急救援装备仓库和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储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
5、应急救援队伍应积极参与服务企业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服务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四、应急保障
l、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固定的应急值班室,配备应急值守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通信设备,有值班记录。
2、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有台账和专人管理。
3、建立健全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资料档案及应急管理图书和影音资料。
4、高危行业企业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监控、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设备购置、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宣教培训等工作。
5、高危行业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在合适位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五、应急制度
制定并完善应急值守、联席会议、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销账、应急处置、事故信息报告、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管理和档案管理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
六、宣教培训
l、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培训纳入企业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实际每年制定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案或计划。
2、应急培训内容应涉及应急科普、事故(救援)案例分析、事故预防及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管理、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有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
3、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培训,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
4、设有宣传教育专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企业内安全警示标识、标志明显。
附件2:
企业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分细则
类 别 |
项 目 |
评分说明 |
应急 机构 组织 体系 建立 (15分) |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5分) |
有得5分,无不得分 |
有应急管理工作制度(5分) |
有得5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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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3分) |
有得3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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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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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演练 (15分) |
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5分) |
有得5分,无不得分 |
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分) |
有得4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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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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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评估报告中有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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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资料、现场记录齐全(2分) |
资料、记录齐全得2分,有但不齐全得1分,无资料无记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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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物资 装备 (10分) |
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建立应急救援器材台账,且与实物相符(2分) |
建立了台账得1分,与实物相符得1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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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有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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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2分)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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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2分) |
随机抽查10人,每人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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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救援 队伍 (10分) |
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按规定与具备相应能力的相关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5分) |
是得5分,否不得分 |
职责分工明确、制度完善(3分) |
是得5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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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台账(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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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救援 预案 (20分) |
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5分) |
有得5分,无不得分 |
应急预案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发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2分) |
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应急预案的得1分,发至相关部门的得1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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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2分)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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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并备案(2分)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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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与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4分) |
每项1分,是得1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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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5分) |
是得5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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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教育 培训 (15分) |
主要负责人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分) |
培训合格的得3分,不合格的不得分 |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3分) |
考核合格的得3分,不合格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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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建有应急教育和培训档案(5分) |
纳入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的得3分,建立档案的得2分。未纳入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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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岗位职工掌握本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的内容(2分) |
是得2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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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定期组织考核(2分) |
有得2分,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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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处置 (15分) |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3分) |
能严格按照要求做到的得3分,一般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高风险区域逃生通道畅通(3分) |
是得3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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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3分) |
能按要求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得3分,没有告知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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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3分) |
是得3分,否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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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3分) |
信息报告及时、渠道畅通的得3分,一般得2分,本年度发生事故没有按规定报告的不得分 |
总分100分,9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90分以下通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