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0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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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省市人大、政协两会也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期,现就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群众外出旅游、探亲等活动较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公众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各类企业因赶工期、赶任务,忽略安全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明显增多;冬季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较多,引发各类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历来岁末年初是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春节前后恰逢全国各级人大、政府、政协会议召开,全县各乡镇、部门要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要进一步强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等制度,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凡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元月初至3月底,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列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的五步工作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突出道路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民爆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节日放假、停产复产的安全检修和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密防控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一)道路水上交通:公安、交通、安监、海事、农机等部门和相关乡镇要要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隐患,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非载客船载客、采砂工程船违规配载、运砂船超载航行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上通航秩序。

(二)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和乡镇要加大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特别还要严防原材料非法贩运户利用节假日监管空挡贩运原材料。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加大对合法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乡镇要安排干部每天巡查监管,严防企业超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对纸制品加工企业,乡镇要盯紧看牢,管理到位,杜绝有药工序生产。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流入市场。

(三)建筑施工:住建部门要严厉查处各种抢工期、赶进度而忽视安全管理的行为。要加大对边坡防护、起重机械、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动火动土作业等施工现场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现场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要立即停工整顿。遇有大雨、冰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四)危险化学品:安监、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针对冬季寒冷、天气干燥的特点,重点检查企业防冻、防滑、防泄漏、防堵塞、防中毒、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冬季隐患排查,认真落实管道、仪表、重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及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督促企业制订和落实应对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

(五)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冬季和节日特点,加强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严格大型集会、焰火燃放等群众活动的审批,制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

同时,电力、工信、质监、教育、气象、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安委办报告。各单位节日值班安排表应于1231日下午530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安监局  值班电话:211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