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3
2018年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湘阴县城乡规划局   2019-02-25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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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精神,湘阴县城乡规划局对本单位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和总结,并以网络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成立了档案信息股负责单位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办公室及信访室负责12345信件和县长信箱的回复。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结合人员岗位变动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负专责、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形成“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管、相关股室配合做”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纳入股室年度考核目标,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坚持以制度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湘阴县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湘阴县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制度》,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上对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不断推向深入。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定期对我局的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划分类别,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编制、上报并及时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坚持立足日常业务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日常业务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民主评议行风建设等有机结合。开通阳光服务热线,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积极优化便民服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展信息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以现代方法和传统方法相结合,突出显现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地位,采用上网、上墙、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和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2、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我们统一布置、统一要求、统一培训,对照管理类与服务类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栏目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信息40多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分类。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相关政策,修定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行政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个别干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2019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定期督查、通报各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提升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 掌握互联网新技术运用。加强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局网站、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