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

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概况

  一、基本情况

  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全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 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砂政股、安全监督股、综合执法股、经营管理股、后勤保障股8个股室,下设湘滨工作站、南湖工作站、资江工作站、新化沟工作站、新泉工作站、岭北工作站共6个二级机构。

  二、主要职责

  1. 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和采砂许可的初步审查,制定全县河道采砂年度开采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区现场生产管理与监督办法。

  3. 负责协助查处打击非法采砂、非法运砂等涉砂违法违规行为。

  4. 负责采区安全生产和实施采砂规划及全县河道砂石生产、运输和销售的监管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水利大楼第4层

  邮政编码:414600;

  联系电话:0730-2939419;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党组书记、大队长 吴志摩。

吴志摩

姓       名:吴志摩
职       务:党组书记、大队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个人简历:

  2008年元月至2009年11月任玉华乡人大主席;

  2009年11月至2013年11月任县物资发展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3年11月至2020年9月任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2020年9月至今任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党组书记、大队长。

蒋勇

姓       名:蒋勇
职       务: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办公室、财务、纪监、人事、后勤、巡视巡察、提案议案办理、审计、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工会、群团、驻村帮扶、文明创建、新时代群众工作等;主管工会、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财计股、后勤股、驻村工作队。负责联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纪监委、检察院、法院、总工会、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卫健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医药局、税务局、妇联、驻村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个人简历:

1993.09-1997.08福建省理工学校物资经营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8-2004.03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所工作;

2004.03-2006.03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所副所长;

2006.03-2009.03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测绘中心主任;

2009.03-2021.04湘阴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

2021.04-至今  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

周兴旺

姓       名:周兴旺
职       务: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工作分工:

分管新一轮采砂规划、砂石开采、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法治建设、打击非法采砂、砂石销售服务、信访维稳、扫黑除恶、防洪抗灾、砂政管理、量方、统计、虞公港疏浚及航道建设等工作,主管安监股、生产经营股、砂政股、南湖站、新化沟站、新泉站、湘滨站、资江站、岭北站、执法股、砂石销售服务点。负责联系市水利局、市江豚保护中心、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司法局、市监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信访局、农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市气象局、横岭湖自然保护区、洞庭控股集团、相关乡镇(街道)等单位。

个人简历:

1997年9月至2007年11月,历任原柳潭乡团委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柳潭办事处副主任;

2007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杨林寨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党委委员、副书记;

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任静河镇政协联络办主任、人大主席;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人县纪委监委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2023年4月至今,任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党组成员、副大队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上级的有关指示和局党组的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负责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组织安排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检查各股室、站队的工作,督促检查局党组决定的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印发全局综合性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工作决议、机关函件等;组织拟定全局性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件、公文、公函的收发、登记、保管、批办、转递、催办工作;负责单位的宣传报道和机关印章、档案的管理。

  二、人事股。 负责单位工作人员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职务晋升、考核、调配、奖惩以及考勤统计公示等工作;全局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大队工作人员的请假审核、报批、登记工作;大队非事业编制人员的聘期考核和合同续签或解聘工作;大队干职工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计股。负责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各项资金管理,积极筹措、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按规定办理财务收支;编制部门年度账务预算和决算;认真搞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时报账;按照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账务预算,节约开支,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建档工作;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缴销工作。

  四、砂政股。负责河道采砂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实施;负责涉砂来信来访和信访维稳工作;拟订湘阴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采砂规划、年度开采计划和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协调、环境优化及采砂、监管工作。

  五、安全监督监股。负责本县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采砂工程船进行视频监控管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在县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河道采砂、运砂船只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查处安全责任事故。

  六、综合执法股。负责相关涉砂法律、政策的宣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管采砂工程船采砂作业,查验工程船和砂石运输船相关证照和票据;对砂石采、运工作中安全隐患的定期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关;监管采砂工程船是否严格执行“六控”措施、“五不发航”等生产作业的政策和规定;站内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采砂工程船生产日志的填写和上报,如实记录并上报采砂工程船生产经营情况、运输船配载情况等有关数据;砂石运输船的排档叫号和安全受载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协助做好砂石运输船舶量方和套牌船的查处等工作;所辖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含打击非法采砂)的日常巡查、信息反馈和协同打击;协助砂政股做好作业采区周边环境的优化工作,确保采、运船只安全有序作业。

  七、经营管理股。负责公司河道采砂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调查制定河道采砂作业采区中长期规划,拟订公司年度开采计划、实施方案;对工程船只的轮采进行集中管理;组织开展砂石市场调查、采砂成本测算等工作,提出砂石销售价格的建议;对运输船舶进行量方并加强监管;定期对采砂作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科学研判,适时调整生产规模、营销策略和管控办法;协调做好安全生产和采砂涉砂纠纷的调处等工作。

  八、后勤保障股。负责机关干职工用餐和后勤保障工作;单位公务船维修和加油管理;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机关和站队建设、维修、管理工作。

  九、工会。负责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职工和劳模的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党建办。负责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好党建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年度党员统计工作;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配合开展好上级组织部门提出的各类主题活动;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检查、考评工作。

  以上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各设股长(室主任)1名。党的组织及工会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办公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水利局大楼第四层

  办公电话:2939419

直属机构

  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下设6家所属事业单位:

  1.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湘滨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2.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南湖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3.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资江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4.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新化沟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5.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新泉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6.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岭北工作站。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工作职责:

  一、负责相关涉砂法律、政策的宣传和管理制度的执行,监管采砂工程船采砂作业,查验工程船和砂石运输船相关证照和票据。

  二、负责对砂石采、运工作中安全隐患的定期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严把安全生产关。

  三、负责监管采砂工程船是否严格执行“六控”措施、“五不发航”等生产作业的政策和规定。

  四、负责站内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五、负责采砂工程船生产日志的填写和上报,如实记录并上报采砂工程船生产经营情况、运输船配载情况等有关数据。

  六、负责砂石运输船的排档叫号和安全受载等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七、协助做好砂石运输船舶量方和套牌船的查处等工作。

  八、负责所辖水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含打击非法采砂)的日常巡查、信息反馈和协同打击。

  九、协助砂政股做好作业采区周边环境的优化工作,确保采、运船只安全有序作业。